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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单位管工地?
释义
    法律分析:建筑工地需要协调的建筑系统政府部门有:
    1、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按规定申报;
    2、安全质量监督站:积极配合安全质量监督站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评价,及时整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和质量问题,及时做好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3、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塔吊等特种设备通知手续,接受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4、市政配套设施:配合业主办理市政供水供电手续,积极做好市政供水电连接工作;
    5、公安部门:成立综合治理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涉及施工现场的治安、环卫、消防等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不受上述问题影响;
    6、劳动部门:按规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7、环保部门:遵守环保部门规定,控制扬尘、噪声等问题,接受环保部门监督,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考核检查;
    8、卫生防疫:遵守卫生防疫有关规定,及时协调各项卫生防疫检查工作;
    9、人防办:人防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协调人防部门进行人防验收;
    10、市实验室:按规定做好相关材料的送样检验和见证取样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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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8:2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