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参加被征地农民 基本养老保险 的,且符合办理规定条件的,按以下步骤办理参保手续,被征地农民参保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区)提供征地协议及土地补偿合同; (二)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明; (三)填报的《被征地 农民养老保险 花名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 (四)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的《征地情况及保障资金明细表》。 2、经 农村养老保险 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或《被征地农民 养老保险待遇 证》。如果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办理终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 手续; (二)本人提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请; (三)各被征地村(社区)为其办理增员手续; (四)个人补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 (五)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向外省市转移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接收证明; (二)市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办理转移手续,并将其个人帐户本息额转出或一次性退还给本人; (三)终止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 4、参保人员达到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各被征地村(社区)携带参保人员身份证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核定待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