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融债权与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金融债权与存款的区别是:筹资的目的不同,筹资机制不同,筹资的效率不同,所筹集资金的稳定性不同。金融债权是因持有黄金、通货或其它可以取得收益的有价证券而保持的交换和获得金融资产的权利。存款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把资金或货币暂时转让或存储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一、有价证券是什么 有价证券是证明持有人或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证明。证券本身没有价值,但由于其代表了一定数量的财产权,持有人可以直接获得一定数量的商品、货币、利息、股息等收入,因此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有交易价格。证券有以下特点: 1、期限性,债券一般有明确的还本付息期限,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对融资双方权益的保护。股票一般没有期限,可视为无期证券; 2、收益,证券代表一定数额特定资产的所有权或债权。投资者持有证券也有权同时获得这部分资产的增值收益,因此证券本身是盈利的; 3、流动性,证券的流动性是指证券持有人在不造成资金损失的情况下,以证券换取现金的特征; 4、风险,总的来说,证券的风险与其收益成正比。一般情况下,证券风险越大,投资者要求的预期收益越高;证券风险越小,预期收益越低。 二、公款私存和挪用公款有哪些区别 公款私存不是挪用公款,两者有以下区别: 1、定义不同: (1)公款私存是指单位或个人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的行为; (2)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 2、犯罪主体不同: 公款私存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 公款私存是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目的是非法取得公共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使用权。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财物。(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包括用欺骗方法吸收公众存款,还包括利用强迫、利诱等其他方法吸收公众存款;后者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获得财物。(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无非法占有目的;后者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4)主体要件不同。前者既可以由自然人,也可以由单位构成;后者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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