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驻马店导游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驻马店导游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1、《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第四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被吊销导游证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修正) 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第三十八条 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导游服务费用。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二、驻马店导游证核发的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导游员资格证书》 3、申请人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 4、照片 三、驻马店导游证核发的流程怎么走 1、受理,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人员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选择“导游入口”进行注册,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 2、审批,经所属旅行社、市级旅游主管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核发电子导游证。通过审核。经所属旅游行业组织、市级旅游主管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核发电子导游证。 3、核发电子导游证。 4、送达,生成电子导游证(导游身份标识打印件可现场自取或快递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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