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税父母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被赡养人,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公婆。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一、两个以上的老人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赡养2位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独生子女证有哪些福利 1、个税福利。独生子女就可以享受每月2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度;而非独生子女则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的额度,每人最高不超1000元。2、独生子女护理假。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