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买小产权房,想拆了重新建可以吗? |
释义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但对于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买卖认定有效;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如经批准可认定合同有效;未经批准,且合同未履行或购房人未居住使用房屋时,合同应无效处理。 法律分析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拓展延伸 小产权房拆除与重建的法律规定和限制 小产权房拆除与重建的法律规定和限制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小产权房的拆除和重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首先,您需要查阅当地政府的规划和建设管理规定,了解小产权房的拆除和重建政策。其次,您需要获得相应的拆迁手续和建设许可证。此外,还需要考虑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转移等法律问题。同时,还要注意保护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权益,遵守相关环保和建筑安全规定。因此,在拆除和重建小产权房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一般认为无效。然而,根据不同情况的区分如下:1.对于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合同有效。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但经过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且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视为无效。在拆除和重建小产权房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获得政府规划和建设管理规定的许可。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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