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需要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包括既往病史。如果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没有如实告知自己的既往病史,导致保险公司无法评估其风险,那么在理赔时可能会产生争议。此外,保险公司在承保时需要对投保人进行严格的体检和询问,以评估其风险和确定保险金额。如果投保人在体检或询问过程中有隐瞒或虚假陈述,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八十三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其健康状况和其他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保险法》第八十四条: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未能说明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八十五条: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当对被保险人进行必要的体检或者询问,了解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其他情况。 《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查勘和理算,对于可以确认的保险事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