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住房公积金怎么计算 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居民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记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息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计息。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比如,一职工自2009年9月开始缴交公积金,每的缴交额为200元,加上单位的200元,每月进入帐户内的余额有400元,至2010年6月30日结算时,该职工公积金帐户内有余额4000元,这4000元将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36%计息:当年的利息:4000乘以(0.36/100/12乘以10个月)=12元当年的本息:400012=4012元,2010年7月——2011年6月,该职工连续交纳的12个月,月交额还是200元,交上单位的200元,每月仍为400元,2011年6月30日公积金结息时,帐户内的余额为:上年4012元,当年4800元,结算方式: 1、上年的4012元按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2.85%)计息:4012乘以(2.85%/12乘以3)=28.59元(利息),本息和为:401228.59=4040.59元; 2、当年的4800元按活期存款利率(0.5%)计息:4800乘以0.5%=24元(利息),本息和为480024=4824元。至2011年6月30日,该职工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为:4040.594824=8864.59元。这8864.59元在2012年6月30日按三个月的整存整取利率计息;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缴交的公积金,到2012年6月30日时按当时公布的活期利率结息。 二、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