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赌场放水就是在赌场放高利贷获利,为赌博提供资金,并从中抽取高额利润。在法律中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的,涉嫌聚众赌博罪,属于犯罪行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节依法判决。从犯罪构成理论上分析,赌场放高利贷具有赌博罪的构成要件。显而易见,放贷人具有赌博罪的主体、客体和主观上的要件。客观上,其做法系聚众赌博。放贷人主动到赌场提供高利贷,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客观上使赌博活动在时间上得以延长,在规模上得以扩大,赌注得以提高,扩大了赌博活动的社会危害性,其做法与参赌人员聚集赌博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众所周知,因赌博产生的债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赌博活动的输赢通常是当场兑现。所以,放贷人虽未“聚众”、“赌博”,但其不但使已有的“聚众”、“赌博”活动得以延续,而且使“赌博”活动得以升级,系聚众赌博的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