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1、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在法律上完全独立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2、责任承担不同,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纳税方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会计主体和完全独立的纳税主体,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需要总公司汇总缴纳; 4、资格资质不同,子公司不可以使用母公司的经营资,需要自行取得相应资质,分公司可以直接使用总部企业的资质。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