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家庭净资产200万加币(1100万人民币),资金来源合法;过去五年中有至少两年的高级管理经验;投资额:投资120万加币(五年后归还本金,无利息);随行子女22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亲人团聚:依次是夫或妇、父(母)或子(女)、兄弟姐妹等等。在美亲属已入籍者较快,只持有绿卡者申请较慢。工作:美国当地公司具名申请,但批准率很低。如果你目工作中的公司调配你到美国分(总)公司工作,批准较高,一般留美数年后,可以入纸申请居留(绿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