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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先用权商标抢注怎么办
释义
    商标先用权被抢注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一、商标信息变了但不及时变更有什么影响
    企业在迅速发展和扩张过程中,名称和地址等可能会发生变化,但却忽略了商标也要进行变更。
    1、有可能被撤销。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旦工商局对商标进行管理,那么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变更的商标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所以不要因小失大,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比较保险。
    2、一旦被他人提出“撤三”,无法提供直接使用证据。所谓“撤三”,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任何人可以申请撤销他人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
    一旦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商标注册人如果不想商标被撤销,就必须提供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
    而如果注册人的名义发生变更,必然无法直接提供以原注册人名义使用商标的证据,实际使用证据可能会不被采纳。这样势必会影响商标评审裁定结果,对注册人造成不利影响。
    3、如果企业改变了地址,不进行商标注册人地址变更,有可能致使商标权丧失。如果他人对其注册商标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请求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联系不到该商标注册人,注册人失去答辩机会,商标局便会认为其拒绝答辩,撤销其注册商标。
    当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如果企业地址变更而商标注册信息没有随之变更的话,注册人将无法收到商评委通知,从而失去复审机会,那么商标很可能被宣告无效。
    二、商标注册五年后无法宣告无效怎么办
    (一)对于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如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缺乏显著性的商标,商标局可依职权主动无效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无效该注册商标。(二)对于不当注册的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无效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无效这一注册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者无效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少林寺商标被抢注如何维护
    抢注商标的行为是违法的。商标抢注行为是一个非法律术语,其没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人们使用“商标抢注行为”时也是各取所需,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其含义近似的称谓还有“恶意抢注”等。商标抢注是指行为人将他人已经使用尚未注册的商标,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抢先注册;或将已注册商标或驰名商标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或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抢先注册的行为;以及将他人已经形成的其他在先权利注册为商标的行为。现在社会抢注商标的情况时有发生,申请人将他人已经使用,但是并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注册,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抢注商标,实际上这已经造成了违法的行为,我们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应该通过法律维护社会的正确秩序,将商标抢注行为的根本杜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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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9: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