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是以实际损失为依据的。 1、对于违约责任,当事人有约定的应当首先从约定,最大程度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2、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一般不得超出实际损失的30%。没有约定的,根据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3、不应不区分是否进行书面约定,一概按照有无实际损失来衡量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有以下几种: 1、继续履行。即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作出继续履行的判决,强迫债务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2、支付违约金。即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 3、损害赔偿。即一方当事人违约行而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一方违约后另一方也不可以违,这是由于任何当事人在实施违约行为之后,都有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可能,违约的一方并不能以对方先违约为由抗辩违约责任的承担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