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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审都要开庭审理吗
释义
    民事诉讼一审二审的联系是一审是二审的前提,二审是一审的继续。若一审调解达成协议或不上诉均不会发生二审。民事诉讼的一审和二审在审级、审批发生原因、审判程序、任务、审理期限以及裁判效力等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一、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怎样处理
    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审理范围应当依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来确定。
    因为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即有权主张自己的权利和放弃自己的主张。
    其次,二审程序不是对第一审程序的简单的重复,二审程序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纠正一审人民法院的错误裁判,解决在第一审中未能解决的纠纷。
    而一审程序已经解决的、没有争议的问题,即当事人未上诉的部分,二审中一般不重复处理。
    二、行政诉讼中的一审和二审有什么区别
    行政诉讼中的一审和二审有以下区别:
    (1)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发生,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原告行使起诉权而发生。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
    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
    (3)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
    一审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仅对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相关的行政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而二审法院审查的范围除此以外,其直接审查对象还包括一审裁判是否正确,即二审程序中的审查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和一审裁判的双重性审查。
    (4)审理方式不同。
    一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开庭审理,包括公开和不公开开庭审理;二审中,人民法院除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外,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5)裁判方式不同。
    一审判决针对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作出维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确认判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和变更判决等;二审判决则限于维持原判、依法改判两种,并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三、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
    我国关于民事诉讼审限的规定,大致如下:
    审限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在我国,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期限。
    1、一审审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2、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3、再审审限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4、不计入审限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
    (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4)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5)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6)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7)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8)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9)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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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0: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