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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交易的注意事项
释义
    第一,认购房屋时,一定要清楚所购的商品房是否具备健全的材料,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预售许可证真假,无预售许可证对外销售的,购买时存在极大风险。要看清楚房屋是什么用途、土地的性质,有的对外销售时看起来和住宅一样,但性质为商业用途,比如公寓。
    第二,在合同签订的时候,有的开发商会答应给业主赠送车库或者储藏室、阁楼,这些约定一定要写入合同,并且要看规划图。
    第三,如果选择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自己要先行查询个人信用,或者在合同中约定因无法贷款时可以解除合同。
    第四,关于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与实际不符的解决办法,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以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面积为准,并约定相应的责任。
    第五,交房的条件、小区公共区域和公共部位的产权等都应该和开发商在合同中清楚明确的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一、哈尔滨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有哪些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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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4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