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户口本合并所需条件
释义
    户口合并,需要当事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分户后想要合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前提下:
    1、在符合当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但是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合并户口;
    2、当事人双方可以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说明合并户口的理由)等;
    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户口分户后想要合并的流程:
    1、应由户主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
    2、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合并户口本(说明理由:如原户主年事已高,不能再办理户口登记事项,而户内又无其他成年子女等),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各地有各地的条件规定,不是统一条件规定。所以你必须去户口合并地辖区派出所户籍咨询让她们告诉你当地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4 3:5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