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再婚其实也是结婚情况的一种,是有过婚姻关系的人再与其他人结婚的情况,正因为再婚的人之前有过一段或多段婚姻关系,所以比较特殊的是,会涉及到前一段婚姻关系的处理。 再婚的手续和结婚的大致相同,但要注意的是,在办理之前要确保上一段婚姻关系已经办结离婚手续,不少人认为签了离婚协议书或者两人不再同居已经是离婚了,这种想法是错的。 真正办结离婚手续只需要通过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帮助,若夫妻双方还能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就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若夫妻双方无法自行协调相关事项,就要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了。 在确认办理完离婚手续后,才算是离了婚,这时再婚的手续与结婚的手续就类似了。唯一不同的是,再婚人士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需要带上离婚证或者离婚的判决书。其余需要带的资料都是与结婚时一样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就做出了相关规定: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双方户口本的复印件和3张二寸的双人合影证件照。婚姻登记机关会在手续办结以后,收回离婚证,重新颁发新的结婚证给两位新人。如果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话,自然是没有颁发离婚证的,再婚的手续肯定就办理不了,因此大家还是要先办理好离婚的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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