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取保候审期限?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是一般不超过十日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延长的条件为:一、案件复杂,需要进一步侦查;二、被告人因病、伤、残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无法按时接受审讯或出庭受审;三、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被告人同意续延并有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签字、盖章同意,且不影响案件审理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对于案情复杂,需要延长取保候审期限的,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对于被告人因病、伤、残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无法按时接受审讯或出庭受审的情况,可以根据需要延长取保候审期限。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被告人同意续延并有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签字、盖章同意的,可以延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日,被告人同意延长期限的,可以不经批准。延长期限超过十日的,应当报批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五条:对于因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侦查而申请延长取保候审期限的案件,批准延长期限的,应当在原审判机关规定的期限届满之前,以裁定形式通知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和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通知应当说明延长期限的理由和期限,并告知被告人和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享有申请复议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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