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怀孕了,在不同刑事诉讼阶段的处理方法如下: 1、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怀孕的,可取保候审; 2、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是怀孕妇女,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 3、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在执行死刑时发现怀孕的罪犯,应立即停止执行; 4、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怀孕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