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区人大代表是通过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选举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方式。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通过间接选举方式,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因此,区人大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 区人大代表有什么待遇 根据我国《代表法》规定,代表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区人大代表的职责是什么 区人大代表的职责有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以及人大工作的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 3.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方案、报告,并发表意见提出方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履行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 4.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组织的培训学习、视察、专题研究、执法检查、评议“一府两院”工作、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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