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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几岁
释义
    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为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出生时间以出生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一、身体自由权是指什么?
    身体自由权是指不受非法干预的人格权,即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法律范围内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如果失去身体自由,将失去从事所有正常活动的可能性。民事权利的享有是基于民事权利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依法享有包括身体自由权在内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始于出生和死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平等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的自然人概念
    我国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三、民法典规定哪些人有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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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6: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