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有借条该怎么办 |
释义 | 借钱没有写借条的,可以协商重新补签借条。如果对方不同意补签,且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对方不还钱的,可以收集以下证据向法院起诉: 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往来短信的内容、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存在借款事实的证据。 一、欠钱有电话录音可以起诉吗 欠钱有电话录音可以起诉。只要录音有效且能证明欠款事实,则可以做为欠债的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只有通话录音是孤证,必须要有其他证据佐证才行,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欠钱不还的人处理方式如下: 1、出具借条时,要求对方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最好有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按印(最好附有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日期,如果是付利息的借款注明利息计算方式及还款期限,还可增加约定违约责任; 2、如果无借条等证明借款事实发生,借款人又否认的情况下,出借人要找见证人或知情人出面协调或出庭作证,证明借款事实的发生,也可以在和对方接触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证明借款事实; 3、如果遇到借款人不知所踪,下落不明,应及时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法院受理后可以通过公告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然如对方仍下落不明,无可供执行财产,判决将得不到立即执行。因此,要及时起诉,胜诉后再行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配合法院强制执行。 二、欠条丢了如何去起诉追讨债务 欠条丢了,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也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 协商不成债务人不出具欠条或不承认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及时取证,做好起诉准备。 (1)搜集对方承认借款事实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 (2)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提供给法院审查,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就须承担还款责任。 三、签写借条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借钱时一定要打借条,如果不打借条,一旦发生纠纷,将很难保障债权人的权利。 2、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3、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丧失胜诉权。 4、借条中的借款利息如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法律上将不支持。 5、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6、对于小额借款,出借人具有支付借款能力的,如果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的,除了借条未能提供其他证据,按照交易习惯,出借人提供借据的,一般可视为其已完成了举证责任,可以认定交付借款事实存在。 7、对于大额借款,涉及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金额,当事人也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的,则还要通过审查债权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及相关凭证、证人证言等来判断当事人的主张是否能够成立,仅凭借条并不足以证明交付钱款的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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