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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合同成立的方式有什么?
释义
    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以下几种:(一)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二)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三)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四)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上述四种方式中的前三种,适用于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合同。第四种方式单独适用于保证合同。风险提示:做担保人之前,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誉。一般来讲,贷款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要想知道贷款人的信誉高低,可以根据自己与贷款人的平时接触来判断。还可以找贷款人有经营业务往来的人或贷款人的其他熟人进行了解。切不可碍于亲戚、好友、同事、同学、老上级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计后果,盲目地做担保人,这种做法风险较大。如果对被担保人的信誉不了解,就不要为其担保。
    债务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以下几种:1、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2、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3、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4、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上述四种方式中的前三种,适用于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合同。第四种方式单独适用于保证合同。所有担保合同都是要式合同。风险提示: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一)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二)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三)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四)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1.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文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4.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有哪几种成立方式
    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以下几种:1、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2、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3、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4、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上述四种方式中的前三种,适用于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合同。第四种方式单独适用于保证合同。所有担保合同都是要式合同。风险提示:担保合同的内容:1、保证合同内容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2、抵押合同内容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3、质押合同内容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担保合同有哪些成立方式
    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以下几种:1、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2、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3、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4、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上述四种方式中的前三种,适用于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合同。第四种方式单独适用于保证合同。所有担保合同都是要式合同。风险提示:担保合同的内容:1、保证合同内容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2、抵押合同内容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3、质押合同内容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有什么?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风险提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反担保有哪些方式?
    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也就是说留置和定金两种方式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这是因为在留置和定金的担保中不会出现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能,所以,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第三人,既可以是保证人,也可以是抵押人,还可以是出质人。风险提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在反担保中,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对担保人以一定财产作为追偿权担保的法律行为。抵押设定以后,在担保人无法对债务人进行追偿时,将抵押的财产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是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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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