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
释义 | 本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区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限制区域。在限制区域内,销售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日,燃放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日、正月十五当日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要节日、重大庆典等活动,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本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外地区,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临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本市主城区长春路以南,烟汕线—温泉路—沃尔沃路一线以西,华夏路—罗程路—龙潭路—火炬路—湖北路向西延伸至京沪高速公路一线以北,京沪高速公路以东形成的闭合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依法合理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延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禁止燃放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河南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1.2022年河南新乡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自2022年元月1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实现全域禁燃禁放,营造宁静、舒适、宜居的生态环境。 2.2022年河南郑州烟花爆竹燃放规定: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目前河南省及我市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已全部退出市场。 法律依据: 《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 本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区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限制区域。在限制区域内,销售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日,燃放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日、正月十五当日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要节日、重大庆典等活动,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本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外地区,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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