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遗嘱见证有什么优点 |
释义 | 遗嘱见证是指由有资质的律师作为立遗嘱人的见证人,同时为立遗嘱人提供有关遗嘱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分析,协助立遗嘱人自行订立或代书遗嘱,最大限度地保障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它具有如下优点: (1)合法有效性,法律对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做了严格规定,当事人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订立遗嘱能最大限度的确保合法有效。 (2)安全保密性,遗嘱订立后,由律师事务所采取银行保管箱的形式进行保管,一则安全不致遗失,二则遗嘱中当事人不愿为人知道的事项,其他人无从知晓。 (3)主动性,遗嘱订立后,专业律师进行定期跟踪服务,解答疑难问题,遗嘱人死亡后,由律师事务所主持遗嘱公布,向利害关系人公布遗嘱,并应邀主动向法院等国家机关出示遗嘱。 (4)可操作性,专职律师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的,由专职律师主持遗产分割,确保遗嘱得以贯彻执行。 在当代的社会,遗嘱对于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有遗嘱情况之下,按照遗嘱当中的内容来执行财产的继承了。当然要想遗嘱具有更高的效力,那么可以进行公证,但并不意味着公证之后,遗嘱就一定有效。 一、立遗嘱必须满足的5个条件是什么 立遗嘱必须满足这5个条件如下: 1、立遗嘱人必须要有立逮嘱能力且遇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必须保障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人的权利;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如下: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 2、遗嘱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3、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代书遗嘱,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