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函的作用和弊端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函,简单地来讲,就是受客户委托写的“声明书”,通过这种形式告诉收函人,你干了什么事违了什么法,你应该怎么做,否则我们就起诉之类等等。言外之意就是,委托律师的“客户”就有关问题咨询、委托了律师,促进收函人解决某种纠纷。我们比较常见的就是,因信用卡拖欠银行发给客户催款的律师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通过律师函通知解除合同则不好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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