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辩护律师在审理死刑案件时,应该注重控方证据的矛盾之处并积极揭示和利用。这有助于推翻控方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为被告争取辩护利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控方所举证据,必须经过法庭传讯质证或者出庭说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六条:被告人有权自辩、申辩,律师、其他辩护人有权代理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辩护人可以申请查证、质证,对控方提出的证据进行驳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律师在代理当事人案件时,有权查询、复制证据材料,并有权质证证人、鉴定人。 综上所述,律师在死刑案件中揭示控方证据的矛盾,需要充分运用以上法律规定,积极质证控方提出的证据,并通过申请查证、质证等方式,推翻不合理证据,为被告争取最大的辩护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