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一方偷偷卖房 |
释义 | 婚内一方偷偷变卖共同房产的行为是无效的,但是买受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的,其行为无效,除非第三人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如果夫妻一方因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而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