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时对方所有的银行卡不一定能够全部查出来,全部查出来,就需要知道对方所有的银行卡账号或开户的银行支行才行。如果不知道开户行和银行账号,那查起来会很困难。毕竟调查他人的银行存款,得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且知道开户行和银行账号才能取得存款信息,否则只能由法院向银行取证。离婚时经常会碰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所以相关的存款信息一定要弄清楚。可能有的人在有离婚打算的时候,会提前转移财产,这就特别需要注意,如果发现对方转移共有财产,要保留证据,在离婚诉讼时将相关证据提供给法院,有恶意转移财产嫌疑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会处于不利。其实在结婚时就可以明确对双方财产进行一个划分,之后若离婚,就可以以此为依据来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