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拒赔标准由保险公司自行设定,但被保险人可以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提出异议。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不合理,可以通过投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 规定: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险公司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保险法》第十七条 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有权获得保险金。 3.《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拒绝承保、提高保险费率或者附加除合同以外的条件等决定可以提出异议。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 规定: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不合理,可以提出异议,并要求保险公司重新核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规定: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若保险公司不予承认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不予支付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