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务合同约定的薪酬属于劳务费,征收的是 个人所得税 ,征收办法是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