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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法律规定的饮酒醉酒的标准是什么?
释义
    血液酒精浓度达到每100毫升血液含20—80毫克酒精的驾驶员,将被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浓度达到每100毫升血液含80毫克酒精以上的驾驶员,将被认定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法律分析
    醉酒的一般标准:血液酒精浓度达到每100毫升血液含20—80毫克酒精的驾驶员,将被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浓度达到每100毫升血液含80毫克酒精以上的驾驶员,将被认定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饮酒驾驶标准为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那么醉酒几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驾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主醉驾要想恢复驾照的,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到科目四的考试,并且通过以后才能恢复驾驶证。
    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具体如下:
    1、有器质性心脏病、于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顿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你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内容由 冉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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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4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