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入职新的公司需要离职证明,具体规定如下: 1、一般新公司要求出具该证明是要规避其可能承担的风险,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录用了与其他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新用人单位有赔偿的责任; 2、离职证明也是许多单位在录用新员工时要求其必须出具的证明: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证明离职员工的离职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其与原单位对此没有纠纷; (3)证明离职员工已经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岗位; (4)证明转移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 (6)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 3、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综上所述,新单位入职一般需要离职证明,用人单位为了避免重复用工的法律风险,通常需要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但是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去新单位入职是否需要提供离职证明,具体情况需要到该单位人事部门咨询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