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个案件,可能需要开庭审理几次,第一次开庭审理就叫首次开庭(首次开庭审理),其后,再次开庭的,就叫第二次开庭审理。正常情况下,民事案件一般只需开庭审理一次。 一、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还开庭吗 二审维持原判的,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需要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三、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则可以不开庭审理。 二、刑事案件二审要开庭吗 刑事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不开庭审理。但对于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三、维持原判还用开庭吗 刑事二审或者再审是否开庭审理取决于案件综合情况,而并非结果是否维持原判。根据《刑诉法》规定,二审可选择开庭或不开庭审理,但是下列案件应当开庭审理:1、对事实证据的异议会影响案件结果的案子;2、死刑上诉案件;3、检察院抗诉案件。但即使不开庭审理,法院也应当询问相关人员的意见。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