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支付个人劳务费没有发票 |
释义 | 公司支付劳务费没有发票可以先做跟收到发票一样的账务处理,没有发票不能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汇算清缴的时候纳税调增。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借:劳务成本-劳务费等。 贷:银行存款等。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所得的,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依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第九条规定,企业境内支付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除对方为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满足小额零星交易的外,需要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个人取得劳务费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因此劳务费金额在超过500元时就需要取得在税务局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否则就不得税前扣除了。 企业需要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如果超过了500元的,如果无法取得发票,可以作为临时工的工资进行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章规则:出售产品、供给服务以及从事其他运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作运营事务收取金钱,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别状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一切单位和从事出产、运营活动的个人购买产品、承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运营活动付出金钱,应当向收款方获得发票。获得发票时,不得要求改变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则的发票,不得作为财政报销凭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开具发票应当依照规则的时限、次序、栏目,悉数联次一次性照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别人、为自己开具与实践运营事务状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别人为自己开具与实践运营事务状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别人开具与实践运营事务状况不符的发票。 设备税控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规则运用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并如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运用非税控电子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用具运用的软件程序阐明材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存案,并依照规则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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