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贵阳台湾通行证办理材料: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照1张。(需到具备出国(境)证件数码相片采集检测条件的相馆照相,并附《贵州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单)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政审意见或提交审查批件,单位负责人在意见栏签字盖章。)再次申请的,须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二代身份证需复印两面;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本人信息页);再次申请签注可免交居民身份证及户口薄复印件。 4、人口信息网中申请人信息不全(包括16周岁以下申请人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临时身份证无人口照片信息的;以及信息登记错误等情形)时还需提交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须贴近期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注明户籍有无迁移)。 5、入台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交与赴台湾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定居的提交户口、身份证注销证明; (2)与台湾居民结婚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处理个人事务的,提交相关凭证; (4)团队旅游的,提交有资质组织赴台旅游的旅行社出具的团队发票; (5)应邀赴台的,须提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原件或省台湾办公室对其复印件的确认函。在我省工作的外省籍人员应邀赴台可不发函协查,但需提交工作单位证明和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应邀赴台”的可由组团单位代办,须同时提交工作单位介绍信和代办人身份证; (6)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须提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的旅行证件系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 第二十五条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逐次签注。签注分一次往返有效和多次往返有效。 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