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结婚证,谁来主张? |
释义 | 同居男女分开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解决。通常情况下,孩子会判给跟随女方生活的母亲,尤其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更可能判给母亲。然而,如果女方患有严重疾病、不履行抚养义务或其他原因导致子女无法与母亲生活,父方可以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法律分析 对于孩子还未出生的情况,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那么自然也就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关系那么双方自己分开就行了,这就涉及到了今后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孩子是跟随女方出生且诉讼之前大多数也是跟随女方生活的,那么在以后的诉讼中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是也不是一定会判给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拓展延伸 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谁有权主张婚姻关系的存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解释。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结婚证,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例如共同居住证明、共同财产证明、子女关系证明等。此外,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婚姻关系的存在。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会考虑各种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作出判断。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孩子还未出生的情况,已婚夫妻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不存在抚养权问题。但对于同居的男女朋友关系,分开后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通常情况下,孩子会判给跟随女方出生且生活较长时间的一方。然而,在特殊情况下,父方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如母方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履行抚养义务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与孩子共同生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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