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享受到高龄津贴,以深圳市为例:8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可获200元到500元不等的现金补贴。80至99周岁的户籍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可获500元高龄补贴。高龄老人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定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以高龄老人姓名开户的银行账号。 法律依据: 《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一、背景及依据 我市于2011年先后出台《关于发放高龄老人津贴的通知》(深民〔2011〕70号)、《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深民〔2011〕89号),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向80周岁及以上深圳市户籍老年人发放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3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2016年起,各区陆续将领取高龄老人津贴的老年人扩大至70周岁以上。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让深圳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更多红利,2019年9月我市制定出台《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调整高龄老人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深民规〔2019〕2号),将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范围扩大为具有深圳市户籍且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标准提高为70-7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3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5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000元。为尽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1月15日印发的《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深府办函〔2020〕69号)《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调整高龄老人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深民规〔2019〕2号)等规定,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我市有必要制定出台《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