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慢病享受什么待遇 |
释义 | 特慢病享受待遇具体详情如下: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5、包括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 特慢病的办理程序包括受理,费用审核,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等待报销款发放。 法律依据 《关于完善社会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门诊慢特病病种及统筹金年度支付限额标准:实行病种准入、定点医疗,分别设立限额管理病种和非限额管理病种。青岛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共59种,其中有限额病种26个,无限额病种3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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