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办理条件:
 1、非法定不准出境报备人员;
 2、本市居民;
 3、与申请事由相应的材料。
 审批材料:
 1、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出入境部门提供);
 2、照片(二寸、彩色、白底、数码、有层次感,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人像采集服务);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提交户口簿,另需提交一方监护人身份证件及监护证明);但已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申请护照还需提交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意见。
 办理流程:
 1、湖州市公安局警务E广场网站下载或在窗口自助填表机填表;
 2、拍照;
 3、提交表格与相应材料;
 4、市局审批并制证或传输省厅制证;
 5.到受理窗口取证(也可在申请时要求采用邮政快递的取证方式)。
 办理时限及费用:
 换发、补发:160元/证;加注:20元/项次
 十五日审批签发(不含外省核查时间)
 办理地点:
 市局:湖州市仁皇山街道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D区);
 德清县局:德清武康镇长虹东街357号;
 长兴县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市民服务中心二楼F区);
 安吉县局:安吉县天荒坪南路62号安商大厦F座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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