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70元,二类区月人均130元,三类区月人均230元,四类区月人均400元,五类区月人均680元,六类区月人均100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65元至130元,二类区每月120元至240元,三类区每月215元380元,四类区每月370元680元,五类区每月640元至1050元,六类区每月950元至1400元。 【法律依据】: 《甘肃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意见》 二、调整津贴标准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70元,二类区月人均130元,三类区月人均230元,四类区月人均400元,五类区月人均680元,六类区月人均100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65元至130元,二类区每月120元至240元,三类区每月215元380元,四类区每月370元680元,五类区每月640元至1050元,六类区每月950元至1400元(见附表二、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