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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是什么时候签订
释义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革新用工观念,建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习惯,最迟必须在1个月内订立合同;
    2、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抛弃双方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观念,也应当在1个月内订立合同;
    3、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向劳动者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证据等,用人单位将不承担法律风险。
    一、劳动合同的含义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法律依据:我国《劳动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6、37、38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将其综合起来进行了列举式规定,共计13种情形。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并按照法定的程序。按照解除条件和程序的不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可以分为提前30日通知解除和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解除、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这些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适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赔偿责任的范围,依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E1995]223号)第4条,主要包括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又称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于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订立的,自然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合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且生效;二是协商解除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全部履行之前;三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对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该解除无效;四是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但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的主体不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也不相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2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行使解除权的意思表示属于无须对方当事人同意,但需要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应适用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用人单位时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效力。从形式上看,劳动者解除权的行使除法律规定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情形外,可以书面解除,也可以口头解除。但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无须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行使解除权的首要法律后果是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已经履行的劳动合同仍然是有效的,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同时,劳动者随时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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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7: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