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朋友赠送房子分手后能要回么 |
释义 | 男朋友赠送房子分手后能否要回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1、如果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在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那么分手后男方是无法要回房屋的。 2、但如果该赠与协议属于附条件是什么?赠与合同时,被赠与方没有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方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往往会互相赠与财物,包括红包、首饰、衣物、车辆、房产等。分手时,一般都想要回曾经赠与对方的财物。但不是所有的礼物都可以返还。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酌情支持返还的情形。 恋爱期间赠与大额财物,比如奢侈品牌的服饰箱包、贵重首饰、汽车、房产、较大金额现金等,这种赠与实质上是以结婚为条件是什么?的赠与,即默示的附条件是什么?赠与,如果双方婚前分手,即该条件是什么?未成就,一方要求对方返还,一般酌情支持返还请求。 汽车、房产属于大额财产,一般不会有争议,但奢侈品牌的服饰箱包、贵重首饰、较大金额现金等则需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和双方收入水平进行个案分析。比如,一个爱马仕箱包,对一个年入百万的老总来说,可能只是一个“小礼物”,而对于一个月收入五千的上班族来说,可能就是大额财产。因此,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不予支持返还的情形。 (1)恋爱期间赠与小额财物,比如1314元、520元红包等,属于双方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一般按赠与处理,不予支持返还。 (2)恋爱期间双方共同消费的支出,例如购买衣物、食品等日常生活必需品,房租支出、共同旅行开支等,虽为一方支付,但因该钱款支出已消费完成,一般不予支持返还。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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