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处罚如何 |
释义 | 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一、强制隔离戒毒条件 强制隔离戒毒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吸毒人员的实际情况,适用强制隔离戒毒措施,送往戒毒所。(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毒驾引发交通事故怎么处罚驾驶证 毒驾引发交通事故驾驶证会被注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 各地公安机关在办理驾驶证补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或者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时,要严格审查比对吸毒人员信息,对发现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注销其驾驶证。 三、吸毒强制戒毒是刑事还是民事 强制戒毒不是什么处罚,既不是刑事处罚,也不是治安处罚,只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康复治疗措施。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第九条,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戒毒条例》第十条,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 戒毒的个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终止戒毒治疗的情形等作出约定,并应当载明戒毒疗效、戒毒治疗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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