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转让改变相对人。如果债权全部转让的,相对人变为受让人和债务人,债务人需要向受让人履行义务,行使抗辩权;如果债权是部分转让的,相对人变为了受让人、债权人与债务人。 一、债权转让通知书什么意思 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人转让权利时通知债务人的意思,债权转让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二、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如下: 1、债权转让在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后有效成立,债权转让给受让人;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让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规定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需要怎样行使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