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被盗、被抢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补、换证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驾驶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被盗、被抢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补、换证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换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损毁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申请换证。形成换证的,应当遵循补证的程序。”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被盗、被抢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补、换证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驾驶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