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是两年,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如果当初被执行的时间是2年,时间满了,失信被执行人二年后会自动撤销。如果被执行的时间是二年以上,那么二年后是不会自动撤销的。想提前撤销,就必须结清所有欠款。 另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是要还钱的,不还钱的话失信记录会一直保留在人行征信系统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