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复发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
释义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具体来说就是,工伤复发,可以享受继续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复发因生活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复发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上下班途中工伤赔偿是怎样的 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为: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停工留薪。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七)护理费。 (八)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二、工伤八级伤残一共赔多少钱 工伤八级伤残赔偿项目主要由:1.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3.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4.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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