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迁移需要多久 |
释义 | 税务迁移一般需要在45个工作日。 税务迁移,一般指的是纳税人公司在变更了经营地址之后,把税务登记迁移到新的经营地址当地的税务局。税务迁移流程如下: 1、到所属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税务注销,开具完税证明《核准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到所属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准许企业迁出材料; 3、到要迁入的所属工商机关办准予迁入手续; 4、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纳税专户的变更、企业基本账户的变更等。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规定处罚。 一、税务登记证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制定、第36号修改)第五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5、《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制定、第36号修改)第十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6、《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制定、第36号修改)第十条第二款: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7、《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制定、第36号修改)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营业执照注销流程具体是什么 业执照注销流程是以下五步: 1、公司清算组备案; 2、刊登注销公告登报45天后到企业营业执照发照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3、 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4、到开户行注销银行账户所需资料; 5、工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商局受理核准注销后并领取注销通知书;进行工商注销。 申请注册、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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