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有人持刀抢劫,可以直接弄死嘛 |
释义 | 如果你的人身受到严重损害的威胁,在正常的正当防卫之中,致死对方,是无责的,但是,当对方侵害停止,你致死对方,就是故意杀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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